第 14 章 (第1/3页)
早点跑路回家找人算账的想法没有实现。
按照贝尔摩德的说法,既然已经决定接手组织,就应该穿上西装,变成大人模样。履行起自己的职责,乖乖跟着她去见一见组织的朋友。
飞鸟读无从反驳。
贝尔摩德带他见的人是恰巧在纽约进行演出的的魔术师黑羽盗一。
同时也是教他老妈和贝尔摩德易容术的老师——怪盗基德。
飞鸟读懂。
双重身份,工资翻倍。
黑羽盗一是位浑身写满儒雅谦和的绅士长者。
这次见面时他还带了自己的儿子,一个像只哈士奇幼崽的6岁小豆丁——黑羽快斗。
双方寒暄认识过后,贝尔摩德使个眼色打发他带着快斗出去觅食。
飞鸟读沉默了。
他看快斗,快斗仰头看他,猫咪一样浑圆的蓝眼睛闪闪发亮,“你好,我想吃冰激凌~”
飞鸟读对视那双猫猫瞳三秒,惜败。
吃!都可以吃!
冰激凌!热松饼!香草布丁要不要来两份!
怪不得志保以前常常吐槽飞鸟读就是个猫控入脑的变态(hentai)。
他也不想的,可谁能拒绝小猫咪!
因为刚刚才做了一个关于从前的梦,快斗又很想吃冰激凌。
所以飞鸟读轻车熟路的领着快斗直接找去了梦里小时候的他念念不忘的那家咖啡厅。
这家咖啡厅是他当年在纽约念书时很喜欢的一家老牌又有情调的咖啡店。
开在寸土寸金的中心区作为家族传承经营了很多年,有着全市最正宗的日式抹茶冰激凌。
推门迈入店里的一霎那,门廊上的风铃叮咚作响。
烘烤过的奶油甜味和手磨咖啡焦苦气息扑面而来,海潮般漫上来,勾起大脑中所有和这里有关的回忆。
记住一样东西最先记住的一定是与之相关的抽象的东西。
气味,氛围,某个午后阳光照在眼睫上的温度
学生时代飞鸟读常常放学后在这里喝下午茶等琴酒接他。
偶尔还会打电话让琴酒出任务结束回家的时候帮他打包外带一个冰激凌回来。
琴酒骂他,“你烦不烦。”,或者更言简意赅一点,“滚。”
可他回家的时候手里总是拎着外带盒,黑风衣上沾着夜的水汽,冷着脸往他怀里一递。
吧台后的胖老板还记得飞鸟读。跟他打招呼,“读,很久没来了。”
飞鸟读眼眸弯起,笑的又甜又乖,伸手要和老板相握打招呼。老板伸出的手缠着绷带,于是换了只手。
飞鸟读一边握,一边打量这间店面。和记忆里相比又差了点什么。
墙壁空荡,褐黄卷起的壁纸,几处边角生着霉点,昏黄灯光朦胧的照在磨损锃亮的杉木地板上,显得黯淡。
或许是记忆里将这个地方描摹的太过温暖,像是童话故事中的蛋糕屋,所以现实往往令人不够满足。
又或者是因为当年令他觉得愉快的并不仅仅是蛋糕,奶油冰激凌,和热咖啡。
飞鸟读挑了最常坐的最靠窗的桌子坐下。老板为他端来抹茶冰激凌和热松饼套餐,两份奶油布丁,一杯香草可可甜露酒,又额外送来一个托盘,里面盛着刚出炉的华夫饼和布朗尼。
快斗看看摆了满桌的甜品,满脸疑惑,“哥哥,我们好像没点这么多。”
桌上的甜品喂四个他们都足够了。
没等飞鸟读说话,胖老板又端上来一份提拉米苏摆在正中间,“是送的,过段时间这家店就不开了,这是给老顾客的赠礼。”
“您要关店了?”飞鸟读抬眼,他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个靠窗的位置,等琴酒来接他。
等的无聊翻开教会宣传者塞进他手里的《圣经》,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在泛旧牛皮纸页上。
黑风衣的少年站在人流如海的杂沓商业街上,指骨叩叩玻璃幕窗,示意他出来。
一转眼这家店就要关门了,记忆中的地方都在接二连三的消失,有点令人惆怅。
“是啊。”老板神情惋惜,“年纪大了,干不动了。”他眯眼笑,“关了店我就拿着这笔钱和儿子去夏威夷定居。”
飞鸟读恍然发觉,才短短几年,胖老板头发全然鬓白,人也显得老态多了。
“太遗憾了,我会想念您的抹茶冰激凌的。”飞鸟读举举手中的香草甜露酒。
老板倒杯威士忌和他碰杯干了,转身去招待其他客人,离开前说,“今天有咖啡店有歇业演出,不急着走的话可以留下来看看。”
真的是家很老的店了。室内装横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白桌布的意式小圆桌沿着环形场地排开,中央凸起的圆台上面摆着架雅马哈钢琴和几个麦克风,是专门留给乐队演奏的位置。
厚重手风琴音淌过耳畔的那一霎那,飞鸟读停下和快斗的聊天,下意识的抬头向台上看去。
台上演奏的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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