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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陆凤阁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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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怀才不遇诗……还有错别字。

甚至连书法水平也倒退了。

这是……之前的练笔吧?是不是装错了?

陆凤阁眉心一跳,把之前几封信找出来一一对比,发现越是往后,书法水平越差,错别字越多,也就说,练习时间越早。

家书并不是现写的。

陆凤阁脸色一黑,放下了公文包。

他会错意了。

接下来的家书更加笃定了这一点,陆凤阁与其说是在收信,不如说在收垃圾。

他打电话问过家里的阿姨了,沈宁确实会把练习过的纸张都收拢起来,他喜欢看自己的进步。

陆凤阁收到一篇不知何时习得的书法,提笔改正了几个字,面无表情压在了抽屉下方。

夏末时,陆氏和沈氏合作的项目成功美股上市,陆凤阁在这边的工作告一段落。

集团内部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先前沈老就致电问了沈宁参不参加,沈宁说不来。

沈老说这样不太好吧,沈宁说那我写一封庆贺信。

他发现了一首诗,里面竟然有陆凤阁的名字,还有他沈家的姓。

好巧哦真的是,就像他们沈陆联姻一样契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沈宁像个硬要做阅读理解的文盲。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李煜的《破阵子》,一首亡败之诗!陆凤阁早知道老婆不是什么跟他神交的笔友,而是个文盲老婆,一时间还是被无语住。

龙楼、霄汉、玉树……一连写了三个错字就算了,还敢把下面一句也照抄。

他倒要看看沈宁哪里沈腰潘鬓消磨!

陆凤阁在晚宴上婉拒了好友邀请他继续留在港城发展的好意,连夜通关回去南城。

“多谢,我有家务事要处理。”

当他回到家中时,沈宁正在花园收向日葵的种子。

他看见一年不见的陆凤阁,眼里的讶异十分真切:“陆凤阁?你回来干嘛?”

陆凤阁:“……”这是我家。

沈宁绕上来,像他手里的那把向日葵种子一样,围着陆凤阁当太阳一样转了一圈。

“你不在港城做生意了?”

陆凤阁喉结滚动了下,平静道:“我国即将加入世贸,实业经济腾飞,以后我们是世界中心,我回来布局。”

沈宁慢慢“哦”了一声,臭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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